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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巢湖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2009-05-19】 【作者/来源: 巢湖市局】  【关 闭

 

巢食安协办〔2009〕10号

 

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推广普及《食品安全法》,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巢湖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巢湖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广普及《食品安全法》,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食品安全“大宣传”氛围。

    二、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的依法履职的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确保《食品安全法》得到有效实施。

    三、活动时间

    从5月25日至5月31日。

    四、宣传内容及任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内容、立法目的、法律精神和主要制度。

2.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部门职责。

3.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4.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

    五、宣传形式

     1、现场宣传咨询。各地各有关部门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图版;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学校门前以及繁华路段、主要干道、广场悬挂宣传标语、条幅(见附件)等。

     2、媒体宣传。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市委、市政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方面采取的有力措施及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在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食品安全知识等。各部门的工作网站也要及时、集中宣传《食品安全法》。

     3、传授食品安全知识。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宣传“三进”活动,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气氛热烈,宣传到位声势浩大。

    2、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出强大的社会声势。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投入,通过印发科普读物、宣传材料、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向全社会提供食品安全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各地各部门请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情况于6月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兼传真:2618085  电子邮箱:chspk@ada.gov.cn  

      附:食品安全宣传标语

 

 

 

 

 

 

附件:

食品安全宣传标语

 

    (1)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2)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以人为本,确保饮食安全

    (4)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5)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6)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7)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8)维护食品安全,从你我他做起

    (9)做良心食品,创诚信企业

    (10)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