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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抓“硬件” 又要抓“软件”——庐江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与思考
【字体: 】【2008-03-19】 【作者/来源: 巢湖市局】  【关 闭

     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近期,庐江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县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以期为下步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一、基本概况
     全县现有学校食堂74个,其中完职中学16个,初中51个,民办高中5个,其他学校2个。完职中学、民办高中食堂就餐人数约占所有食堂就餐人数的70%以上。大多数食堂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的简易房屋,其中相当部分已成为危房。部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相当一部分食堂只供应主食,菜肴由校内职工家属在家制作或外面人员进校供应。食堂从业人员多为社会无业人员。食堂营业与学生作息时间一致,个别食堂备有夜点心,就餐人员主要为学生及教职工,经营项目为饭、菜、面食供应及定型包装食品销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历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通过各方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得到了逐步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足。由于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大多数学校食堂操作间面积过小,各功能分区不明显,学校的硬件设施明显落后,房屋陈旧,设施简陋,无基本的消毒、保洁及防尘防蝇设施,不具备开办食堂的基本卫生条件。完职中学相对较好,但至今仍有5、6所学校无基本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堂,其他学校因无力改善食堂的卫生条件,食堂硬件设施也已落后。另外,部分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多为承包经营,一方面,对学校而言,因食堂已经承包了,而减少甚至取消对食堂的硬件投入,另一方面,承包经营者多为短期行为,注重经济效益,对基本的卫生设施不愿投入。农村学校食堂多用老式柴火灶,烟尘污染严重。因此,大多数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设施较差。
     2、违法经营情况较严重。74家学校食堂中有卫生许可证的18家,占24.3%。从业人员中大多没有办理有效健康证明。无卫生许可证的主要原因是食堂硬件条件不具备,不具备基本的卫生条件,无防尘防蝇及餐饮具消毒设施。
      3、食品卫生意识淡薄、卫生条件差。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多为社会无业人员,绝大多数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即上岗,有的学校将公用餐具(如饭桶)不经清洗,即反复使用;有的将备菜间当杂物间放置衣物,甚至杀虫剂、灭鼠剂等,直接入口食品未放入备菜间,而直接放置在用餐大厅内,盖的是油渍斑斑的不洁纱布。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不穿戴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差,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未使用售货工具。
     4、部分学校对食堂卫生重视不够。2002年9月,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公布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对学校食堂的内外环境、设施布局、餐饮具、食品采购等方方面面都提出了严格要求。但是,由于一些原因,上述规定对一些学校来说都是形同虚设,无法遏制学校食堂的脏、乱、差。部分学校虽制定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但因落实不力,成了空头制度。
      5、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盲区。部分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重视不够,片面强调升学率,忽视了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对食堂进行承包经营的,片面认为承包经营就是承包管理、承包安全,将师生的饮食安全全权交付给承包者,因而对食堂管理往往不闻不问,造成食堂的软硬件严重“欠账”。部分学校任由校内职工家属在家制作饭菜,而放松对其的卫生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饮食安全隐患。
      三、建议与对策
      1、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卫生、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经常组织专项检查,将检查情况通过媒体、简报等形式及时进行通报。对检查结果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检查结果差的学校予以批评教育,直至依法查处,以督促学校改善卫生条件,提高卫生安全水平。
      2、加大对学校的资金投入,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县学校的实际情况,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出发,有步骤分批分期将学校食堂的建设工程纳入议事日程,切实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条件,改善食堂的卫生设施,提高食堂的卫生安全水平。
      3、落实食堂卫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将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综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要与学校及负责人的奖惩挂钩。教育主管部门要与有关学校签订食堂卫生责任书,明确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学校要逐级与相关部门与人员签订责任书,细化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并明确责任追究内容。
      4、强化法律意识。学校肩负着保障学校食堂卫生的主要职责,校长是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突发公众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校内食品卫生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工作领导组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加以落实。校内食堂和商店要依法领取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食堂和商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要向卫生、教育部门等报告。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强对校内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严防投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5、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卫生监督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检查卫生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在督促其改正的同时,要做好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提高学校卫生安全水平,严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的发生,切实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
(庐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王成琼、胡宗德)